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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实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024314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2023年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811日起,上铁法院集中管辖本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积极推动专业化办案、一体化协作、综合化治理。本通报对集中管辖六年以来上铁法院办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剖析犯罪趋势及特点,以期进一步强化刑事打击与诉源治理,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全方位保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20181月至202312月,上铁法院受理涉食药罪名刑事案件628件,涉案979人。其中,涉食品类案件为346件,占比55%;涉药品类案件为282件,占比45%;主要集于3个罪名,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约占食药案件总件数的94%

    涉食药刑事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涉案食品药品种类呈新型化、多样化趋势;二是犯罪行为呈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化趋势;三是网络犯罪比例高,家族式制假团伙显现。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建立符合集中管辖审理需求的专业化审判机制

    对涉食药刑事案件,上铁法院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促进侦查、起诉、审理等环节形成统一的证据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检法联席会议、研商座谈会等形式制定食药案件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食药类案件的入罪标准和证据规则。二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形成简案快审,疑难复杂案件仔细研判的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三是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对食药犯罪保持依法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

    上铁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积极发挥集中管辖司法职能,始终保持依法从严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掌握证据标准,准确把握罪名定性和精准量刑,确保适法统一。同时制定涉食药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在追究食药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罪犯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一并追究其民事责任,充分体现出全方位从严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 

    随着互联网销售平台的发展,食药案件呈现出跨区域、链条长的特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多在外地,为提高办案效率,上铁法院发展互联网庭审模式,解决异地开庭难问题;而针对被告人羁押分散,送达距离长等影响审判效率的现实问题,上铁法院在各方支持协助下,在与外围城区法院实现两地远程视频审判基础上,开展“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远程视频审判及“囚车上的移动互联网法庭”审判模式,实现了多区互联,覆盖了大部分受案范围,有效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司法成本。

    (四)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为推动解决食药审判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问题,上铁法院充分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推进食药领域诉源治理。例如,上铁法院就某餐饮公司因日常经营管理漏洞,导致相关食材供应商铤而走险,以鸭肉卷冒充牛肉卷提供给某单位食堂事件制发司法建议,督促餐饮公司积极履职,有效保障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上铁法院还通过送法进社区、进车站、进企业、向社区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借助高院“小案大道理”栏目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开展食药安全法治宣传。

     

    接下来,上铁法院在持续高压打击食药类刑事案件的同时,将进一步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一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问题、企业管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发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合规,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避免类案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释法说理,向老百姓传递法治正能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

     

     

    来源:上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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