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温州中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温州法院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9起典型案例。
情况通报:
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危害食药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08件,审结98件,对163名被告人定罪处罚。
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累犯、再犯、犯罪团伙中的主犯,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严格控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缓刑的适用条件,确有必要适用缓刑的,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推进社会全方位的预防与监督。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工作中的配合与协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共享、联络沟通机制,依法审理食药安全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成打击合力,推动社会共治。
2021年3月11日,市场监督部门在龙港市河滨西路等地点查获减肥食品“女神cafe”、“YSO Majic”、“MiMi奶咖”等减肥食品。其中米黄色粉末中含有咖啡因、盐酸西布曲明;巧克力、粉色糖果片、魅力so果蔬压片糖果、溶脂小丸子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经查,被告人黄某某于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间,生产添加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巧克力”等减肥食品,并安排其家庭成员分工负责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销售的减肥食品总金额达123.45万元。 龙港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黄某某有自首情节,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5万元。 西布曲明能通过控制神经中枢,进而抑制食欲,减轻体重,但长期服用可导致眩晕,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造成心率加快、血压增高等严重疾病风险。 2019年9月,被告人周某某在平阳县某农业有限公司内生产用以销售的黄豆芽过程中,私自添加含有恩诺沙星成分的防腐产品,后于同月20日被农业主管部门查获。经检测,查获的两批黄豆芽内的恩诺沙星成分分别为4730ug/kg、2950ug/kg。 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生产、销售食品的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周某某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偶尔食用恩诺沙星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头疼、皮肤瘙痒等副作用;长期食用恩诺沙星含量超标的食品,导致该物质在人体内积蓄,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或导致软骨发育畸形。
2020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林某某为了鲜银鱼不易变质,在其租住处将甲醛溶液添加到鲜银鱼中,并进行销售牟利。2020年6月24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处现场查获已添加甲醛溶液的银鱼共计8箱,约100斤(包括冰块,银鱼约60斤),并抽样其中两箱,经鉴定,鲜银鱼的甲醛含量为372.65mg/kg。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林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涉案的银鱼未售出,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甲醛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一类致癌物,短时间接触有刺激、致敏作用,损害皮肤粘膜和呼吸道,长期接触会导致基因突变,增加多种肿瘤发病率。
图文素材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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