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抓获嫌疑人1263人,再次创新战果纪录并位居省内前列,充分体现了省会公安“首位度”。
2021年,济南公安将严厉打击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监管专仓运营企业和相关人员违反国家防疫规定,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位居省内前列!济南公安严厉打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济南市消费维权工作有关情况。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王维平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易发高发态势,济南市公安局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昆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同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参战各警种任务目标,实时开展调度督导。围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危害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五大领域,组织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和破案攻坚。2019年,全市侦办食药环假领域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603人,同比提升120%,创下历史新高;2020年,抓获嫌疑人1263人,再次创新战果纪录并位居省内前列,充分体现了省会公安“首位度”。
针对疫情初期的大量涉疫防控物资制假售假、商品欺诈、虚抬价格等举报,济南市第一时间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对药店等涉疫防控物资经营场所,以及知名线上交易平台落实专人巡检摸排,对查实的线索火速进行打击,第一时间破获省内首起刘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品牌防护口罩案、某公司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最大限度消除犯罪隐患。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侦破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诈骗、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情防控案件21起,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46人,查扣各类假劣防护、消杀用品21万余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我市涉疫物资和食品冷链安全。
去年,济南市公安局与检、法、司四部门出台了省内首个食药环领域案件管辖的指导文件,在全省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相对成熟、运转顺畅的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研判会商、线索案件移交等行刑衔接机制,打破了原先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深入开展“万警进万企”“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主动到驻济企业上门服务调研,建立长期联系机制,针对企业在维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迫切需求,依法做好打击犯罪和维权挽损工作。
位居省内前列!济南公安严厉打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进一步加大信息线索搜集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海关缉私、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查实查细相关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侦办。围绕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涉疫苗违法犯罪。落实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情防护物资、走私冻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监管专仓运营企业和相关人员违反国家防疫规定,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扎实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
其中,分领域开展食品药品与环境、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5个专项行动,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追流向”目标,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链条,整治一批重点问题,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持续推动源头治理,坚决守护民生安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打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化肥、农药,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泉城好品”建设。
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建设
深化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烟草专卖、版权、电影管理等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新型有效、责任明晰、程序细化的行刑衔接机制体系,实现案件移交、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的无缝对接。深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明确案件管辖、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问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积极推动重大案件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打击犯罪中发现的行政监管薄弱环节,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
推动社会共建共治
坚持预防在先、打早打小,将食药环侦工作向街道、社区、企业延伸,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加强社区街道食药环安全信息员物建、管理和使用,拓宽线索来源;加强警企联动,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信息资源、专业技术优势,及时掌握相关行业、区域犯罪动态和趋势及企业维权需求,针对性组织开展特定行业、领域和区域的专项打击行动。
积极稳妥开展宣传发动
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等为契机,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现场宣传,依法依规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和打击成效,震慑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社会公布市公安局及各区、县公安(分)局接受群众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假冒伪劣和知识产权等领域问题线索,共同织密安全防线。